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事务所”
      2015年11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授予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事务所”,同时,我所王钧律师积极参加“第十三届环境法律研习班”经培训、考核合格,被授予“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
     金律通律所定当承担起作环境权益维护志愿之责,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之路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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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邹钧受邀参加烟台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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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李建丽律师赴淄博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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