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邹钧荣获“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我所主任邹钧被评为“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于2015年4月3日赴济南参加第六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并受到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政协主席刘伟的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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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与我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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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邹钧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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