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初审名单(351家机构+62名个人)》,机构管理人分为一级管理人和二级管理人,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为一级管理人。 此次获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资格,是对我所专业能力、团队实力的认可。瀛伟所将不断完善业务队伍建设,依法勤勉高效履行职责,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作用,为客户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今后,瀛伟所会一如既往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继续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配合各级法院开展工,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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