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顾问单位、客户朋友们:
为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经瀛伟律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研究,现对疫情防控期间瀛伟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瀛伟律所坚决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所复工日期暂定为2020年02月10日(正月十七,星期一)。如有变化,另行提前通知。
2.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2月09日期间,本所推行线上办公模式,律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将时刻在线,当事人、顾问单位和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各种线上、网络方式联系律师,律师将在第一时间反馈您的法律需求,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3. 复工之前的各项法律事务,本所已进行梳理,并会安排主办律师与当事人、顾问单位等进行联系和对接,做好各类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的解答与防护。对于需要律师现场值班的,我们将与各部门、顾问单位联系,按照各部门、顾问单位要求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并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各项工作不受影响。
4. 疫情防疫期间,瀛伟所全体人员,将采取多种形式,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为战胜疫情贡献新力量。
瀛伟律所温馨提示:疫情期间遵守国家防控要求,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尽量不外出或减少外出,如外出请佩戴口罩,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少去人员密集处。
众志成城,攻克时艰,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瀛伟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邹 钧 13905355176
李建丽 13053517898
办公室 贺娜 18615069691
电子邮箱:101@yingweilvshi.com
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