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附属中学与我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烟台大学附属中学本着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原则,与我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期三年。我所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学校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推动依法治校、依法行政、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尽职尽责作出积极贡献。

 

  • 烟台大学附属中学成立于1985年,时为烟大和原煤炭经济学院子弟学校,2002年划归莱山区管理,办学性质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学校占地30亩、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现有在校生2500人,24个教学班,在职教职工170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烟台市初中教学示范学校”、“莱山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连年被区教体局授予岗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现已成为莱山区基础教育的窗口。

 


上一页:
烟台永铭中学与本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下一页:
烟台东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与我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打印】【返回

友情链接: 中国法院网山东法院网烟台法院网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业务范围 | 精英团队 | 法律法规 | 招贤纳士
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1号楼14层
电话:0535-6283405 邮箱:jinlvtong@163.com 网址:www.jinlvto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