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邹钧荣获山东省“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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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局、省公务员局、省普法办公室评选的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结果于近日揭晓,我所主任邹钧因在普法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在于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 我所主任在这次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这既是全体金律通人脚踏实地、服务社会的缩影,又是全体金律通人争先学习的榜样。金律通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执业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用实际行动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