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8日—29日上午,我所主任邹钧应山东省法学会邀请,参加了第二届山东破产法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信息时代·僵尸企业依法处置的实践”,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承办。
参与论坛的过程中,我所主任邹钧就“如何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债权问题”,与全国各地破产法领域专家展开积极交流。邹钧主任提出: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能否解决好职工债权问题,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顺利进行。关于如何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问题,邹钧主任认为: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设置专款,专门用于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债权问题;同时可以针对下岗职工进行专项培训,以帮助下岗职工完成二次上岗。
作为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邹钧主任成功办理过多起企业破产案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在本次论坛上的交流意见得到了各位专家的一致认可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