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邹钧作为芝罘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视察芝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
|
2015年6月3日,芝罘区人大副主任徐敬德带领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到芝罘区人民法院视察刑事审判工作,我所主任邹钧作为委员参加视察。 芝罘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桂一就芝罘区法院2013年至2015年6月份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向委员们做了工作汇报。在听取王桂一院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委员们对芝罘区人民法院针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所率先探索建立的“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及“判后帮教、回访制度”予以充分的肯定。同时我所主任邹钧提出,芝罘区人民法院作为烟台市中心区法院,应作为先行者就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出积极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