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领导来烟调研民事审判工作,我所主任受邀参加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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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山东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爱卿等一行三人,来烟台就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座谈会,听取市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就民事审判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佐海等陪同出席座谈会。 我所邹钧主任应邀参加了座谈会,并就2012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邹钧主任指出,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作为一种新的类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衔接不畅。因此希望省高院能够就相关问题出台具体规定,以便于实际操作。 同时,邹钧主任结合自己的实际办案经验提出,目前法院案多人少,但审限要求过紧,可能导致案件的审判质量下降,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不透彻,容易导致不良影响。 座谈会最后,刘爱卿强调,此次民事审判工作深入调研,能够与各方人员探讨交流实属不易,得到了很多宝贵的实际经验和意见建议,这些都将有利于司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