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律师协会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我所主任邹钧当选为常务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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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4日,烟台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 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市政府副市长宋卫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龚再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领导应邀出席大会开幕式。市司法局局长郝志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领导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律师正式代表99名,特邀代表25名。 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市律师协会的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烟台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51名执业律师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并从中选举了21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务理事。 我所主任邹钧当选为常务理事。 本次大会上,苏波会长代表省律师协会对烟台市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指出,烟台市的律师工作一直在全省占有重要位置,烟台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对全省律师业“两结合”管理体制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宋卫宁副市长在讲话中对过去几年全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新时期的律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律师工作,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工作,推动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参与公益事业,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为市委市政府“蓝、黄、高”三大战略的实施和东部新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全市律师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 郝志学局长代表局党委向市律师协会二届理事会表示感谢,向新当选的市律协领导班子和理事会表示祝贺。并针对当前和今后的律师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全面把握当前律师业面临的良好发展形势,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认真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总要求,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四、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工作,为律师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