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通所被授予“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期,山东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金律通所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2011年的工作中,金律通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全省稳定和谐、推进经济文化强省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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