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 |
时间:2013/8/2 10:59:42,点击:0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已经2013年4月27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5月21日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市级政府机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查清理。经审查,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7项(完全下放53项、分级实施84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0项(确认7项、备案6项、合并17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3项(行政许可16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5项)。取消公共服务事项30项,下放公共服务事项57项(完全下放18项、分级实施39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79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规范审批标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的监督。
附件:1.市直部门(单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市直部门(单位)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 市直部门(单位)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市直部门(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5.市直部门(单位)取消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6.市直部门(单位)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7.市直部门(单位)保留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来自: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www.yantai.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