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作为遗产应如何分配? |
时间:2011/9/1 9:58:52,点击:0 |
芝罘区小李来电咨询:小李的爷爷在芝罘区胜利路有一座楼房,由于父亲早逝而且爷爷的小女儿也从来不赡养老人,小李爷爷生前一直由他跟他的母亲赡养着,现爷爷的房屋面临拆迁,将获得一笔拆迁补助金。现爷爷的小女儿回家要求分配遗产。问: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作为遗产应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改造和改建的力度越来越大,城镇中房屋拆迁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房屋拆迁中所出现的问题日益突出,进而引发了许多矛盾跟问题。现就本案例来看,小李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小李可以代位行使继承权继承爷爷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李的母亲因为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的姑姑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法》第十三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律师建议: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