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责任承担 |
时间:2011/8/16 9:27:39,点击:0 |
咨询问题:读者王女士来电咨询,其朋友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两辆肇事车辆被交警部门认定了主次责任,则此情况下其责任承担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律师答疑:
因机动车双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中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肇事机动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以作为肇事车辆承担内部按份责任的依据,但不影响肇事车辆对外应当承担的责任。 律师提醒:
受害方如因此情况对赔偿问题各方无法协商解决而起诉法院时,诉讼请求中,应明确要求肇事各方车辆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好意同乘人即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且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法院审判实践中是一般认定由驾驶人依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