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以及需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
时间:2011/5/30 14:33:53,点击:0 |
一位读者刘女士来电咨询:其家人去年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伤导致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月后一直在家休养,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她的家人负次要责任,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问:对方应赔偿其多少损失以及在进行索赔时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答疑:该受害方的损失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八级伤残赔偿金为106866元、交通费等费用,其中误工费为住院期间以及休治期间的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鉴于该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和行人之间以及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因此应按如下规定和原则进行赔偿:一是,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12.2万元范围内全额赔偿,其中有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1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即首先保险公司应按1万元医疗费限额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费用在11万元的范围内赔偿;如有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2000元的范围内赔偿。二是,医疗费超出1万元的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超出11万元的费用和财产损失超出2000元费用等剩余的差额损失总数,对方应按90%比例向刘女士的家人进行赔偿。在处理该事故赔偿事宜时,刘女士及家人应准备如下材料:1、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户口(或户籍关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4、医药费单据,5、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以及用药明细清单,6、本人工资以及误工费证明,7、交通事故前三个月单位财务的工资表并加盖印章(如超过纳税额度,还需要完税凭证),8、当事人劳动合同,9、护理人员工资以及误工费证明,10、护理人员护理前三个月单位财务的工资表加盖印章(如超过纳税额度,还需要完税凭证),11、护理人员劳动合同,12、交通费单据,13、如有财产损失,提供物价部门或保险公司定损证明以及相关单据,14、若构成伤残还需提交伤残等级鉴定书以及鉴定费单据,15、若有必要的营养费,需营养费相关单据。
律师提醒:一是,受害人要注意不要过了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二是若受害人受伤导致骨折等比较严重的伤情,要咨询或者委托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三是,在双方调解阶段时,肇事方往往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后给付赔偿款而要求提交所有证据材料时,应让对方出具证据材料清单收条,以证明向对方提交了原件材料;同时,最好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协调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支付给受害人;四是,如双方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将该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