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伟资讯|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者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本招募邀请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清偿。

(四)管理人有权在本公告期限届满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并书面送达至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五)本公告中的有关文件名称,以管理人正式签章时的名称或正式发布的名称为准,相关文件后续发生名称变化不影响其在本公告中的法律意义。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七)如出现影响金利公司重整的事项或经管辖法院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或撤回本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 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共谋发展。

特此公告

 

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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